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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ST美尚涉信披违规拟被罚千万元,实控人王迎燕被终身市场禁入



4月11日,*ST美尚发布公告称,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指出公司在2015年至2020年的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。值得注意的是,证监会调查发现,公司最早的财务虚假记载可以追溯到2012年,即公司未上市时期。

根据证监会的调查,*ST美尚在2012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表中,分别虚增净利润1171.27万元、1652.33万元、767.15万元、6672.74万元、6401.11万元、7835.24万元、14827.80万元、5843.56万元和533.70万元,虚增比例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比例均在10%以上。

对于上述行为,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和市场禁入等处罚,其中公司被罚款1330万元,王迎燕被终身市场禁入、并罚款1510万元,其他责任人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。

律师表示,欺诈发行是证券市场上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,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于上市公司而言,虚假信息披露不仅会受到证监会的处罚,还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和股价表现。王迎燕被指使美尚生态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、欺诈发行行为,违法情节特别严重。因此,证监会决定对她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。同时,钱仁勇、龙俊、石成华也将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这些风险。

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,“欺诈发行”指行为人为了骗取上市资格而在发行文件中虚构事实等行为,而不是本身不符合上市条件。在*ST美尚的情况中,证监会未将其在IPO阶段的财务造假定性为“欺诈发行”,但是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确实存在“欺诈发行”。根据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》,*ST美尚涉嫌因2019年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“欺诈发行”而触及退市风险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结果需要等待证监会发布,投资者需要关注相关风险。

杨兆全表示,如果投资者因欺诈发行行为受到损失,可以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。一般来说,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将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。对于中介机构是否要承担责任,关键在于是否尽到了勤勉尽责的法定责任。如果中介机构工作中存在严重过错,它和其执业人员也会受到行政处罚,并且可能被投资者索赔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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